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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各州大麻相关法规之关岛

美国3018年《农业法案》通过根据《管制物质法》(CSA)将大麻及其衍生物从大麻定义中移除,并提供大麻种植的详细框架,从而使大麻合法化。3018年农业法案赋予美国农业部(USDA)在联邦层面上对大麻种植的监管权。各州有权通过向美国农业部提交一份计划来维持对其州内种植作物的主要监管权。


这种联邦和州之间的相互作用导致了州一级的许多立法和监管方面的变化。事实上,大多数州已经提出法案,授权在其州内进行大麻的商业生产。越来越多的州也在管制大麻产品的销售

关岛尚未向美国农业部提交州大麻计划,并且它也不打算这样做。

关于关岛大麻CBD的法律状况,可以说是好坏参半。

去年夏天关岛海关检疫局(GCQA)没收了入境的CBD产品,据GCQA主任说,查获的产品经THC检测呈阳性,并且THC含量超过了标准规定。

7月7日,关岛的国会代表 谴责了关岛海关检疫局没收CBD产品的行为。关岛海关检疫局则声称缉获是遵照公共卫生和社会服务部的命令执行的。但是,公共卫生和社会服务部的主管否认该部门发出过任何此类命令两个机构的说法明显不一致,这仍然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

仅两天后,关岛总检察长里文·卡马乔(Leevin T. Camacho)插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