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如果想禁止一款产品,最严苛的做法就是“禁令”,通过法律法规来禁止产品的销售流通。
但这种单纯的“禁令”,就像“叛逆期的孩子”一样,往往都会取得相反的效果,不仅产品没禁住,又滋生了“非法地下交易”,对消费者的威胁更大。
眼前的例子就是加热不燃烧“烟弹”,自从我国将 HNB 、HTPs 这类产品定义为烟草制品,受《烟草专卖法》管制以后,这个曾经红极一时,许多明星、网红都曾经背书过的产品在表面上貌似销声匿迹了一样,但实际上用户还是可以通过一些渠道购买到。
每年关于“非法销售加热不燃烧烟弹”被法办的新闻也层出不穷,究其原因,无外乎一个“利”字,在禁令之下,产品就成为了稀缺资源,稀缺就意味着暴利。
“资本逃避动乱和纷争,它的本性是胆怯的。这是真的,但还不是全部真理。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象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动乱和纷争。走私和贩卖奴隶就是证明。”
(托·约·登宁《工联和罢工》1860年伦敦版第35、36页)
那些禁电子烟的地方现在怎么样了?
新势力之前曾经盘点过禁止电子烟的国家和地区在几年后的状态,有的转为开放,有的在准备开放,最初“42个国家地区禁止电子烟”的名单也越来越短了,我国香港也因为电子烟禁令没有通过从名单中剔除。
不过全世界范围内仍然存在着针对电子烟,各种形式上的禁令,但结果都是惊人的相似——正规的品牌与产品由于禁令而撤出,市场的空缺却造成了黑市交易的泛滥,大量劣质产品充斥着市场,消费者的安全反而无法获得保障。
电子烟禁令实际上是“劣币驱逐良币”
印 度
早在2017年7月,印度就已经有个别的地方政府禁止销售电子烟。直至2018年8月,印度联邦政府卫生部以“电子烟及其他电子尼古丁传送装置影响公众健康”为由,宣布全面禁止包括制造、分销、销售、进口及广告宣传,也并不认可电子烟等产品为合法的有效尼古丁替代疗法。印度卫生部更指出这些产品可导致尼古丁上瘾,从而使儿童与非烟民转化为“烟民”。
2019年,印度联邦卫生部已准备对《 2019年禁止电子烟条例》进行审验更新,最终在2020年1月通过了一项取代该条例的法案,正式在全印度范围内禁止生产、贸易、运输、储存和广告电子烟产品。首次违反者将面临最高一年的监禁,最高十万卢比的罚款,或监禁与罚款并罚,如果再犯将处以最高三年的监禁,以及最高五十万卢比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