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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首张电子烟罚单有示范意义

因旗下一家电子烟实体店未依法张贴相关控烟标识,深圳某公司近日领到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粤海所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3000元。据报道,这是全国首张对电子烟实体店开出的控烟罚单。

开出首张电子烟罚单是有法可依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其售烟场所明显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对于没有认真遵守执行的,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00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0元罚款。

深圳开出首张电子烟罚单,尽管罚款金额不多,却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也标志着深圳控烟工作已经从传统烟草产品覆盖到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这不仅扩大了控烟工作范围,提升了控烟工作的力度,还拓宽了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的范围,值得点赞。

世界卫生组织研究显示,电子烟同样含有尼古丁、甲醛等有害化合物,同样有损公众健康,必须对其加强控管。目前,全球已有很多国家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而今,深圳开出首张电子烟罚单,无疑为各地落实禁烟要求带了个好头。俗话说,“不带剑的契约不过是一纸空文”。因此,执行“禁烟令”关键就在于落实到位,任何违反“禁烟令”的行为,都应该依法受到处罚,绝不应有“下不为例”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