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型烟草制品法律监管措施的完善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型烟草制品的种类层出不穷,并受到不少用户的喜爱。与此同时,为确保正常的市场秩序,关于新型烟草制品的法律监管措施也成为一个日益值得我们关注的社会问题。目前,关于新型烟草措施的推广,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在法律监管方面,由于出现了一些滞后于时代的“盲区”,因此产生了监管混乱、部分商家和用户钻法律空子等现象。所以,今后我们需要不断地对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措施,进行充分的完善。
关键词:新型烟草制品;烟草公司;电子烟;法律监管措施;完善
一、引言
新型烟草制品是近年来烟草市场所诞生的全新产物,包括电子烟、无烟气烟草制品、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等。与卷烟等传统的烟草制品相比,它们一方面无需燃烧,对人体造成的危害相对较小;另一方面不会产生“二手烟”,因此对公共场所带来的污染较小。但是,新型烟草制品也绝不是就能“高枕无忧”的,同样必须加强法律方面的监管。而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监管,目前仍然处于不够完善的阶段,存在着一系列的亟待解决的问题。下面我们进行谈论。
二、什么是新型烟草制品?
过去长期以来,燃吸式卷烟一直是烟草制品当中的主流。而新型烟草制品系在燃吸式卷烟等传统烟草制品的基础上诞生的全新种类,本质上属于非燃式烟草制品。它指的是本身带有烟草或者能够形成烟雾及烟草味,在吸食时能够带来快感,能够符合人们提神等相关生理需求,然而又不像卷烟那样需要进行燃烧的一类制品。
近年来,新型烟草制品的发展,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发展规划。这就给新型烟草制品的未来发展,提供了全新的历史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