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程洋 9月17日,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发布数字交互地图“健康中国无烟立法进行时”。按照立法最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8条及其实施准则的标准,深圳出现在本次发布的地图上。
深圳的控烟立法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条例》”,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还延伸至地铁出入口、公交站台排队等候区等室外场所,包括电子烟也上了深圳控烟的“黑名单”。因深圳《控烟条例》走在前列,严管严控违法吸烟行为,在无烟城市的建设中取得了明显成效,而成为各地控烟立法参考借鉴的“深圳样本”。
最近一段时间,《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引发一片吐槽。有专家直言,条例草案“烟味儿”有些浓,并称“是中国控烟事业的倒退”。更有控烟人士将之与深圳《控烟条例》对比,希望重庆的控烟立法可以借鉴深圳经验。
允许部分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被质疑“放水式”立法
引发各界吐槽的,是《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中的第10条,创造性地提出“限制吸烟场所”的说法,即允许部分符合规定的餐饮、娱乐、经营性住宿等室内公共场所可以设置吸烟房,场所内除吸烟房以外的其他区域禁止吸烟。
原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院长、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前主任王克安指出,立法内容存在矛盾,一方面禁止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另一方面又允许室内设置吸烟区。在公共卫生专家和世界卫生组织看来,“只有100%无烟才有效”;而“限制吸烟场所”的做法无异于给室内无烟立法放水,甚至会给执法造成困难。
事实上,在室内设置吸烟区并不能防止二手烟的危害。香港科技大学关于吸烟室的技术可行性研究结果表明,即使是双层门严格设计和强劲的通风系统,也不能消除吸烟区/吸烟室内的有毒物质,不能防止二手烟外泄到其他区域或房间。
多名控烟专家表示,室内全面禁烟才能真正做好控烟立法,切实有效地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允许设置“限制吸烟场所”的重庆立法,可能撕开全面禁烟的口子,后期的控烟执法监督将难以落实。
中国控烟协会高级顾问许桂华一针见血地指出,重庆“放水式”的不但会让执法困难,甚至会让市民在餐饮场所的劝阻吸烟行为面临尴尬。原先没有立法,在饭店劝阻吸烟合乎情理,也可以理直气壮,一旦以后法规允许餐厅设吸烟区,市民去劝阻吸烟反而会站不住脚。“如果是这样,立不立法就没有区别”,许桂华说。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八条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接触烟草烟雾,需要在特定空间或环境完全消除吸烟和烟草烟雾,以建立 100%的无烟环境。世界卫生组织的观点是,有科学和其它方面的确凿证据显示,技术方法不能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因此,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都应全面无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