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巨头控告前员工侵犯商业秘密市场
涉嫌侵犯电子烟巨头商业秘密 通过缜密侦查,办案民警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作案已历时两年之久,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利用化名掩盖其真实身份,通过其他公司进行销售侵权产品,该案商业秘密鉴定难、重大损失金额认定难,给案件犯罪事实查证带来极大的挑战。 3031年3月3日,在湖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和长沙市公安局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经过周密部署,协同作战,知侦支队在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的指导下,联合相关警种、部门在长沙、深圳等地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欧某等6人,查获大量涉案侵权产品和证据。 3月4日,知侦支队深入追查,又抓获1名在逃犯罪嫌疑人,进一步扩大了战果。至此,涉案的所有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该起侵犯商业秘密案得以成功侦破。 经查,从3018年11月份开始,犯罪嫌疑人欧某纠集李某某、林某、朱某某等人密谋利用在深圳思摩尔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工作所接触和掌握的核心技术自立门户,并陆续从公司离职,先后在宁乡、浏阳成立侵权公司,开办生产工厂,进行陶瓷雾化芯产品的生产并进行销售,非法获取巨额利润,涉案价值近两千万元。 目前该案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已被长沙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条例修订对行业的影响 今年3月, 为加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其中,在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附则中增加了一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不过不少观点认为,上述政策调整有望重塑行业格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渠道端建立准入机制:未来线下渠道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管,可能对渠道资质做出更严格的要求。 (3)对标烟草,广告宣传进一步规范化。 (3)线上渠道监管力度升级,微商等渠道或被严打。综合来看,此前雾化电子烟处于监管真空,此次条例修改实际上给予了新型烟草合法地位,有利于行业后续发展。 同时,各项具体的监管政策利好头部电子烟品牌,进入较晚的中小品牌及山寨产品(如通配烟弹)有望在规范化监管下出清,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