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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电子烟行业重大变化之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的有关

周五晚,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为加强电子烟新型烟草制品监管,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作出修改,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电子烟正式纳入监管体系,意味着电子烟多年悬而未决的身份,正式得到法律认可,对行业整体都是利好。由于市场的悲观预期已经充分反映在跌了大半年的股价中,此次不会一刀切的政策落地也被视为利空出尽,估值修复。

后续的政策方向已经清晰很多,总结一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讲:


1监管意图

这是最重要的,就是你要理解上层的意识,监管的核心原因是什么,才能去判断接下来会怎样。之前很多人说是因为保护青少年之类的非常高尚的理由,让人没法反驳。但其实一切政策行为背后都是经济行为,根本原因是电子烟市场已经大到不得不管,市场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东西损害到消费者健康,所以必须要管,但也要找另外一个更好的理由,比如保护青少年之类。所以不要再说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站在道德制高点来谴责电子烟,这些根本不是主要矛盾。


2监管环节


主要是原料端和渠道端,生产端是最没有监管必要性的环节。如果你能理解上面的监管意图,那么理解监管环节就顺理成章。核心还是在于监管的目的,规范市场,健康发展,不是拍死,所以最重要的把尼古丁原料端控制住,渠道规范理顺。


为啥说生产端的监管力度最弱。雾化的市场竞争和生产资源非常充分,中烟大概率不会自己重新建设投入,效率比较低。中烟很久之前就有做雾化,只是中间隔了好几层,大家不知道而已,中烟一直在场内,不是现在才入场,但之前只是试水,量不大。中烟内部19家公司也有竞争,每家都不止一个代工厂。


所以像立讯、比电有可能给中烟代工,但根本不需要担心,雾化的需求是由消费者决定的,不受中烟控制。而且中烟做雾化的动力和目标都不是求快,它并不是以短期内抢占市场份额为首要目标,那是资本的玩法。所以中烟的雾化代工厂的量也不大,目前雾化还是看头部品牌。


3税收

从经济角度去理解,税收当然是监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但也并不是像市场想的那样。一个省的中烟公司的营收/利税都是千/百亿级别的,全国卷烟每年一万多亿利税,国内雾化电子烟规模才小几百亿,哪怕按50%征税,每年的利税都不到卷烟的百分之一,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从总量上看雾化的消费人群和传统烟民重叠度不高,雾化不会对传统烟产生什么影响,反而和卷烟性质基本一致的HNB才是影响卷烟最大的,所以中烟的重点工作在hnb。中烟放开hnb市场也是大势所迫,其监管的根本目的就是征税要比原来要多,因为hnb的增量一定是传统卷烟替代的减量,如果hnb的税还没有原来卷烟的税多,那还不如不放开,现在就是外部环境推着不得不放,但税一定要求更多。

这是hnb和雾化在监管意图和力度上最本质的不同,可以说hnb烟支的监管是和按照传统烟草原模原样,完全一样的力度。而雾化的体量太小,也不会对传统烟草的利税造成实质威胁,所以雾化的监管力度会比hnb小很多。对雾化征税也不是中烟的主要目的,所以征税既不重要也不紧迫,征税只是一种监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