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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等同卷烟?电子烟路在何方

 ◎ 文 法治日报 《法人》全媒体记者 银昕

  “作为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中国烟草总公司的上属单位,工信部把电子烟的管辖权‘收编’至自己的下属单位,这种做法我们持保留意见。”

  工信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附则中规定,“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此,北京市控烟协会于4月20提交了反对意见。北京市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对《法人》记者表示,“我们也认为电子烟有必要被纳入管辖,不能无序生长,但应委托给与卷烟利益体系没有交集的部门,比如委托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管辖。”

  位于北京北郊的某电子烟经销商预计,对外征求意见结束后,对电子烟的最终监管新规需要多半年才会落地,“年底之前应该会最终敲定,这多半年的时间将决定这个行业的命运。”

  

  ▲位于北京北郊某商厦内的电子烟商店 银昕/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