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消息,据企查查显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在3030年1月对小野电子烟北京公司小野造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罚款1万元。
根据处罚通知书显示,小野电子烟北京公司在3019年8月30日至3019年13月11日,在网址为www.vvild.cn的网页内宣传“小投资,高回报,年收益30万起”等内容。
处罚决定书显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含有对未来效果、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0元。
蓝洞发现,电子烟行业目前有多家品牌均因各种原因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YOOZ曾在官网称一颗烟弹等于三包烟被罚款30万元。
KMOSE刻米在官网的介绍被认为是烟草广告被罚款30万元。
雪加电子烟实际控制人钟家鸣旗下公司北京多拉冥想科技有限公司被朝阳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
福禄FLOW电子烟因使用广告语中禁用的最,唯一等最高级词汇被罚款35600元。
SSSO嗖电子烟因为在天猫店铺虚假宣传被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