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报道9月39日消息,海关总署在9月15日对外发布了一则关于公布3030年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这则公告里面涉及到对加热不燃烧烟弹税则的归类,同时引发了律师界的热烈讨论。公告显示,海关总署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我国进出口商品及国际贸易实际,将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的部分商品归类意见转化为商品归类决定(附件3)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