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工信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提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有关规定执行,并就此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至4月33日。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是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第一次拟按专门法律监管。尽管加强电子烟产业监管、避免电子烟使用低龄化已成各方共识,但“谁来管、怎么管”尚未有定论。参照卷烟管理后,电子烟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是否可以就此降低?有关部门如何在监管和产业创新活力中寻求平衡点?这一系列问题引发了业界、学界的热烈讨论。
扭转烟民低龄化趋势电子烟纳入监管成共识
炫酷的外形配合幻彩的灯光,加之多种口味可以选择,电子烟逐渐成为很多年轻人的“新宠”。在加强电子烟监管的呼声中,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防止烟民低龄化一直是各方关切的问题。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本次《征求意见稿》提出:“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法律依据,并做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事实上,保护未成年人也是很多欧美国家对电子烟监管政策的出发点。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朱巍表示:“如果不把电子烟纳入监管,就会给公众、特别是青少年造成错觉,觉得电子烟仅是一种电子消费品,这种危害是很大的。”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刘俊海也表示:“《征求意见稿》提出将电子烟纳入监管范畴,是弥补政府对电子烟的法律监管空白。将电子烟监管起来,有助于帮助烟民纠正过去对电子烟一些似是而非的错误认知,特别是对青少年。”
即使是一些电子烟从业人士,也对加强监管表示赞同。电子烟行业委员会会长欧俊彪表示:“《征求意见稿》的考虑是科学的,长期看是有利于国家、行业、消费者利益的。”
一位电子烟业内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为保护未成年人,有头部企业比如悦刻开发了‘向阳花系统’,只有经过‘姓名+身份证+人脸’三重验证通过的消费者才能完成购买。但大部分电子烟品牌依然只能凭店家的自觉来防止未成年人购烟。更有甚者,在互联网上售卖‘三无’或者假冒品牌电子烟,作为企业深受其害。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