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广告法》《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通过专项检查,以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更加严厉的治理手段,全面清理互联网电子烟售卖,全面强化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二、检查内容 (一)开展互联网电子烟信息全面清理。 1.全面清理互联网电子烟销售,防止改头换面、变相销售。 2.全面清理短视频、自媒体等社交平台电子烟销售行为,依法采取必要处置措施。 3.全面清理互联网虚假违法电子烟广告。 4.推动落实和强化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平台建立自主清理机制;推动落实和强化电子烟企业主体责任,不得通过自建网站、公众号、小程序、短视频等各类线上方式销售电子烟;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二)开展电子烟实体店全面检查。 5.严肃查处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行为。 6.严肃查处电子烟实体店发布虚假违法电子烟广告行为。 7.全面检查电子烟实体店落实明示承诺要求,采取有效年龄核验措施以避免未成年人购买等情况。 (三)开展电子烟自动售卖机等新型渠道全面检查。 8.重点检查自动售卖机等各类新型销售渠道销售电子烟行为,全面清理中小学周边、少年宫等未成年人集中区域电子烟自动售卖机。 9.重点检查电子烟以赞助冠名等推广形式诱导未成年人购买吸食问题。 三、工作机制 各省级烟草专卖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以下简称两部门)要成立专项工作联合行动小组,统一负责辖区内专项检查行动的实施推进。 (一)联合研判机制。 两部门共同梳理互联网、实体店电子烟违规宣传销售线索,排查诱导未成年人购买吸食电子烟问题线索;共同分析研判12313、12315投诉举报和各类违规问题线索,确定检查重点。 (二)联合约谈机制。 两部门联合约谈互联网平台,压实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敦促互联网平台清除电子烟销售行为,消除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购买并吸食电子烟的隐患。 (三)联合执法机制。 两部门组织联合执法检查,查处诱导未成年人购买吸食电子烟行为,查处中小学、少年宫等未成年人集中区域周边各种渠道违法售卖电子烟行为,查处电子烟虚假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行为,清理电子烟自动售卖机,净化市场环境。 (四)联合治理机制。 两部门共同制定电子烟重点问题清单,明确时限,逐一落实。构建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长效机制。 四、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行动自2020年7月10日—9月10日,为期两个月,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7月10日—7月2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地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7月21日—8月31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地要完成对辖区市场、有关平台企业和电子烟实体店的检查,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9月1日—9月10日为全面总结阶段,各地要认真总结前期工作,推动构建电子烟治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