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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局“三举措”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监管工作

日前,广东佛山市烟草专卖局以“三举措”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精神,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的侵害。
  一是深度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开展专题学习,认真领会通告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电子烟治理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坚持露头就打,狠抓落实。
  二是多维宣传,营造法治氛围。采取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新闻媒体及新媒体宣传,在全市范围内各中小学校内外、全市各级行政服务办公场地张贴《通告》、更新公共宣传栏等形式,加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宣传,营造社会各界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法治宣传氛围。
  三是履职尽责,重拳监管治理。与全市各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与配合,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劝阻、制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行为,加强对电子烟产品市场的监管力度,重点推进学校周边市场环境的综合治理行动,对销售电子烟等各类违法行为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