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战打响
3018年10月3日,在举国上下享受难得的国庆长假期间,美国JUUL Lab公司向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337调查申请,将深圳卓力能电子有限公司等6家中国电子烟企业推上了被告席,Juul Lab要求ITC颁布有限排除令(LEO),限制被告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据查询,Juul Lab使用的4件美国专利于今年8月和9月陆续授权,可见在拿起专利武器攻击竞争对手这方面,美国企业真是“迫不及待”。
而就在3个月前的8月3日,电子烟“行业老大”菲莫国际在日本向“行业老二”英美烟草集团发起了专利侵权之诉,两大行业巨头的专利大战就此拉开帷幕。此次菲莫使用的专利为JP6310610B3和JP6310611B3,而涉诉产品为英美烟草于3016年重磅推出并获得良好市场反响的“加热不燃烧”电子烟glo。
电子烟是一种使用电池并能产生可吸入的尼古丁雾气,同时不会带来传统香烟中的焦油等有害物质的电子产品。电子烟经过多次升级换代,专利数量巨大,仅菲莫国际(“奥驰亚”旗下子公司)和英美烟草等几大行业巨头在全球布局的专利就已达到数万件;而在电子烟行业出现的专利侵权诉讼已超过300起,这些都对我国的电子烟产品出口构成严重威胁。而面对如此之高的专利侵权风险,企业又该如何面对呢?
应对策略
无论是337的专利侵权调查,还是专利侵权之诉,首先要确认自己的产品到底有没有侵犯到对方的专利权。
判断产品是否侵犯某一专利的专利权所做的工作称为专利侵权分析。侵权分析涉及到“全面覆盖原则”、“等同原则”和“禁止反悔原则”三大原则。简单来讲,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包括A、B、C三个特征,而涉案产品也包含了A、B、C(或还该包含D等)特征,那么该产品即涉嫌落入对应专利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我们以菲莫国际起诉英美烟草产品侵权涉案专利JP6310610B3作为待分析的专利,选取涉案产品glo作为待分析产品,进行简单的专利侵权分析:
我们仅对glo与JP6310610B3的独立权利要求1做比对分析,该权利要求1原文为日文:
【請求項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