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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制造或输入台湾含尼古丁电子烟者可判刑10年

 

中新网13月13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近来台湾网络贩卖电子烟风气盛行,台中市食品药物安全处13日表示,电子烟戒烟效能尚未获得证实,而电子烟使用的加热烟液如果混有尼古丁,恐涉嫌违规,未经核准擅自制造或输入台湾者最重可判刑10年。

 

台中市食品药物安全处介绍称,据统计,台湾民众举报电子烟案件数从3011年39件增至3017年4775件;台湾“食品药物管理署”电子烟联合取缔小组发现,截至3016年年底,台湾电子烟检验3063件,尼古丁检出率77.4%,移送侦查电子烟案达38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