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OS资讯网

售卖“加热不燃烧型烟弹”的罪与罚

自3017年11月开始,因为售卖烟弹,很多人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身陷囹圄。全国各地检察院、法院对此类案件的事实认定,差异较大。笔者对此进行了梳理,希望对后续案件的处理有所借鉴。

笔者认为:烟弹被烟草部门归类为新型卷烟,与传统卷烟有所不同;为了使卷烟的定义可以涵盖新型卷烟,国家烟草专卖局多次修改“卷烟”的定义;国家烟草专卖局将烟弹纳入专卖监管后,其才是专卖品;国家烟草专卖局不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烟弹被纳入专卖监管的合法依据。


一、烟草制品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