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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计划监管电子烟作为烟草制品

10月31日消息,据外电报道,去年四月,马来西亚卫生部长拿督斯里(Datuk Seri)Dr. Dzulkefly Ahmad 宣布了一项新法案,指出目前卷烟和电子烟受不同指令的监管。


根据1983年食品法,卷烟受3004年烟草控制条例的管制,而包含尼古丁的电子烟液则属于1953年毒物法。“新法案将强调电子烟和电子烟的所有法规和管制,包括销售指南。”他在报告中说。


这项新法案甚至可能解决该国的烟草违禁品问题,将包括香烟和电子烟的各个方面,包括产品成分,其制造和烟草业的供应链。此外,该措施将禁止促销和广告,在公共场所使用和禁止未成年人使用。


早在4月,Dzulkefly博士曾表示,其目的是在年底之前将新法案提交检察长办公室(AGC)进行审查。但是,该部现在表示,最近在美国发生的事件增加了审查政策的紧迫性,该法案的最终草案已经完成并提交了最终审查。


“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电子烟仍然对人体健康有害。此外,电子香烟仍然没有被证明是戒烟的有效方式的省称不准确。我们真的希望新法案能够在明年提交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