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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开出首张公共场所吸电子烟罚单,罚款50元

10月15日消息,据卫健委官方微博报道,深圳深圳新一轮控烟车轮战正式打响,这也是《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后的首次控烟执法,监督的对象就是新版《控烟条例》中首次纳入禁烟范围的公交站台。


据报道,在执法现场,共有6名烟民被罚,罚款50元,其中包括1名电子烟烟民,这也是中国内地首例电子烟吸烟者被罚。

烟民接受处罚。


以下来自深圳深广电第一现场微信公众号报道: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第八条规定,自3014年3月1日起,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部分室外场所禁止吸烟。


公交站台是深圳新版《控烟条例》扩展的禁烟场所,电子烟亦是新入立法管控。10月1日《控烟条例》才刚刚正式实施,10月14日就出现了第一例公交站台吸电子烟的受处罚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