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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口上的电子烟:飞起来之前还需回答这三个问题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35日电 (张燕征)近日有消息称,美国连锁超市品牌沃尔玛停售电子烟。中新经纬客户端34日注意到,京东和天猫的沃尔玛官网旗舰店显示,电子烟及其周边产品均已下架。

事实上,这并非电子烟第一次因争议而被电商平台下架。9月中旬,美国电子烟巨头JUUL电子烟仅进入中国市场一周后,就宣布在中国暂停销售,目前天猫、京东电商平台上已搜索不到官方店信息。

对于电子烟这样新兴产品,人们普遍感到困惑的是,含尼古丁的电子烟到底属于烟草还是电子消费品?电子烟是应该按照普通消费品征收增值税还是按照烟草征收烟叶税?电子烟邀请明星当产品代言人是否符合《广告法》?

一问:含尼古丁的电子烟是普通电子消费品吗?

据了解,一般意义上的“电子烟”也叫电子雾化器,是一种以可充电锂聚合物电池供电驱动雾化器,透过加热油舱中的烟油产生“蒸汽”,不需要燃烧,也就不产生焦油及一氧化碳,从而模仿卷烟的口感效果。值得注意的是,电子烟中最关键的组成部分“烟油”除了含有丙二醇、植物甘油、食用香精外,还有3%或5%的尼古丁。

在深圳某便利店内,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店家将电子烟和糖果一同摆放在收银台显眼位置,而传统卷烟则被放置在收银台后面的专用货架上。“电子烟销售量还不错,购买的主要是年轻人,一天能卖出三五支,年纪大一些的老烟民不太喜欢。”该店员称。

便利店内的电子烟 中新经纬 张燕征 摄

如同电子烟在便利店的摆放位置一样,电子烟的管理归类目前尚未有相关政策规定。据了解,目前在我国,电子烟既不属于药品,也非保健品、医疗器械,更不是烟草,因而目前国内的电子烟还处于“三无”状态,即无产品标准、无质量监管、无安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