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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X悦刻遭新华社点名 目标直指微商销售

RELX悦刻遭新华社点名 目标直指微商销售!上周末,新华社一篇名为《电子烟“禁售令”下存漏网之鱼?悦刻等电子烟潜藏网络社交平台》的文章,被各大网站和各地网信办转载。

直接点名以悦刻为首的数家知名电子烟品牌企业,称在国家“禁售令”之下,仍有漏网之鱼扔在网络销售。

文章称,以“电子烟”为关键词进行QQ群搜索无结果,但以“悦刻”或“福禄”等电子烟品牌名称为关键词,则会弹出多个几十人至五百人不等的QQ群。此外,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也成为电子烟销售引流至线下的重要渠道。

有代理商在某电子烟交流QQ群内打出广告:“悦刻、福禄、小野、柚子、电子烟火器ammo批发零售,没有数量要求,给你不一样的价格体验。”

此外,微商渠道混乱也是此文的重点关注对象,其中包括了购买人是否成年,线下渠道监管等多方面内容。

一自称小野电子烟的省级总代理在微博上介绍,微博微信都可以批发或零售电子烟,特别是大平台被禁止销售后,代理这种方式将成为最重要的出货渠道。这名代理商让有意代理电子烟的网友放心,他所代理的某品牌电子烟已经覆盖1000余家便利店、KTV、奶茶店等商业区域,“不用担心执照问题,烟草局不会查,和卖饮料没区别。39元的零售价,我们这边可以给出35元的批发价。”不论哪个社交平台,当咨询购买电子烟时,都未被询问是否成年。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15岁及以上人群使用电子烟的人数约在1000万。使用电子烟的人群主要以年轻人为主,15—34岁年龄组的使用率最高,获得电子烟的途径现在主要是通过互联网,比例占到了45.4%。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传统烟草侵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未涉及电子烟,这也造成此次通告并未得到社交平台第一时间响应。

天阳(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紫微等人认为,立法机关和监管部门需对电子烟的法律定义和生产标准进行明确,指导电子烟厂商和经销商有法可依。同时,相关部门可以建立对购烟者年龄的识别机制,区别对待成年消费者和未成年人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