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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河南新乡一商家被处理

近日,河南新乡市13345公共服务热线接到市民的投诉,新乡红旗区南大街上的一家电子烟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该商家被处理,并进行了赔礼道歉,以及退还购买款。 来电人反映,其女儿与同学在位于红旗区南大街的一家店内购买了电子烟。经过了解,来电人发现有很多学生在此店铺内购买过电子烟。国家有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来电人希望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处理。 随后,该工单被转至红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办理,该局工作人员赶往被投诉的经营现场。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的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对商家进行了处理。 目前,商家书写了整改方案,加强对销售行为管理,对未成年人做到拒绝进店。此外,对来电人进行了赔礼道歉并退还购买款,并给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