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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烟实体店被烟草稽查部门查收产品

就在315点名电子烟两天后,一位电子烟代理商爆料,北京几家实体店的雾化电子烟被烟草稽查部门收走了,理由是非法销售烟草专卖品,执法人员临走时留下一句话——等候处理。吓得群里其他几位电子烟店主马上下架了相关产品。那么,什么是烟草专卖制度?雾化电子烟究竟算不算烟草专卖品呢?

在中国,烟草行业实行专卖制度。上世纪 90 年代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在法律层面确立了国家烟草专卖制度。意思是只有拿到许可证的商人才可以售卖烟草制品。

3016年,中国烟草总公司曾试图将使用含有烟油烟弹式电子烟纳入专卖范围,但被最高法驳回。最高法认为,虽然烟弹中含有尼古丁,但尼古丁作为一种化学成分,其来源不止有烟草,西红柿、茄子、土豆和枸杞中都可以提取出尼古丁。

这么看,雾化电子烟究至少在目前阶段,还不算烟草专卖品。问题来了,烟草稽查部门是否有权收走不属于烟草专卖品的雾化电子烟?

如果有权,是否应该对这种公权力予以一定限制?用以保护商家的合法利益,防止滥用职权引起的市场恐慌和可能出现的集体事件。

如果被收走的电子烟最后被认定没有非法销售烟草专卖品,相关部门是否应该对店主给予一定的补偿,弥补因此带来的损失?

电子烟并不像外界看到的那么美好,行业仍旧存在痛点,竞争日益激烈,电子烟产业也将逐渐走向规范化,如果没有建立起自己的护城河,很可能出局。或许,电子烟早是一片红海。但是,留给我们普通创业者的,又有哪个不是血染的红色呢?

最让人无可奈何的是,这红色不仅来自同行业的竞争,更可能是一股无法抵抗的力量。电子烟到底动了谁的奶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