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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个旧:打好电子烟监管“三张牌”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作者:王婷
责任编辑:黄俊飞

“老板,给我一套草莓口味的电子烟。”“看你这么小,还是学生吧?现在有规定,不能卖给未成年人,快回家吧。”1月1日,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大屯街道办开商店的黄庆菊,劝退了一名未成年人消费者。禁止向未成人销售烟草制品的规定,黄庆菊牢牢记在了心里。

去年下半年以来,个旧市烟草专卖局认真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启动的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要求,打好电子烟监管普法、执法、守法“三张牌”,依法维护保障未成年权益。

打好“普法”牌。个旧市烟草专卖局在开展日常检查、走访时,向辖区内的经营户发放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法律法规宣传手册800余份,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标志,有力营造烟草制品规范经营的社会氛围

打好“执法”牌。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背景和法规条款,个旧市烟草专卖局组织烟草专卖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使他们进一步了解掌握相关内容,严格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标准。同时,鼓励市民主动检举揭发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引导学校、家长及周边群众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督格局,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打好“守法”牌。个旧市烟草专卖局以辖区内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园周边商户、电子烟销售商户为管控重点,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抓好责任落实。检查中,在放学时间节点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作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回头看”的方式,重点检查暗中向中小学生销售烟草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强化监管的方式形成高压态势,全方位监管辖区经营户特别是学校周围现有经营户,增强对不法销售行为的震慑力,引导规范守法经营。

“从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呵护祖国花朵,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个旧市烟草专卖局主要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他们将继续保持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从严从重执法力度,同时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与社会各界合力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