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发布工作动态,公开征求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的意见。本次修改,拟在附则中新增一条作为条例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意见稿》公布后造成巨大反响,在港股、美股上市的电子烟概念股集体大跌,33日当晚电子烟品牌悦刻(RELX)的母公司、有“电子烟第一股”之称的雾芯科技(RLX.N)旋即直线跳水大跌14%,盘前跌幅一度超40%。截至33日美股收盘,雾芯科技跌47.84%,报10.15美元/股。截至当日收盘,Wind电子烟指数跌3.45%,盘中一度跌4.44%。指数包含的13只个股中, 10只标的出现下跌。另根据工商查询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有超4.7万家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含“电子烟、电子雾化器”,且状态为在业、存续、迁入、迁出的电子烟相关企业。该《意见稿》今后影响之大,电子烟概念股大跌仅为其冰山一角。
电子烟按出烟原理分类分为加热不燃烧电子烟、烟油雾化型电子烟。加热不燃烧电子烟主要原理为低温加热,通过加热新型烟草释放烟雾,简称HNB,主要特点是烟杆中需要插放一只类似卷烟的新型烟草。烟油雾化型电子烟通过电加热使烟油雾化,以生成烟雾。因加热不燃烧卷烟(HNB)目前在国内禁止售卖,故本文仅从雾化电子烟监法律管角度出发,对本次《意见稿》进行客观详细的解读。
据笔者观察,现有市场舆论对《意见稿》的理解分为两种态度:资本市场最先显示出悲观的心态,认为《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最核心的关键词是“专卖”、“征税”,电子烟将会纳入专卖监管、迎来严格的“牌照审批”,还有人猜测电子烟企业可能会被传统烟草企业“收编”。电子烟行业自身却显示出了乐观的态度,电子烟行业委员会会长欧俊彪表示:“《征求意见稿》的考虑是科学的,长期去看有利于国家、行业、消费者利益。” 本文赞同电子烟短期内不会纳入专卖监管体系的意见,但认为《意见稿》仅是这场“监管盛宴”的“开胃菜”,通过之后可能很快会迎来两个更大的舆论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