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7日,由藤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顺、郑某多、郑某宽、郑某伟假冒注册商标案在藤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为梧州首例涉电子烟类假冒注册商标案。
案件经过
2021年5月,李某顺出资受让梧州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成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之后与郑某多、郑某宽、郑某伟等人在广西梧州市藤县某镇农贸综合市场三楼经营管理梧州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相关电子烟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公司获得订单后,购买烟管、烟嘴、烟油等原材料,非法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电子烟。
2021年6月9日,梧州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公安机关查处,公安民警在藤县某镇农贸综合市场三楼现场,缴获假冒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