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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评论: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消除“电子烟迷雾”播报文章

研究表明,被打上“戒烟神器”“轻松解瘾”“时尚酷炫”等标签的电子烟并不像宣传的一样无害,它的气体和烟雾中含有醛酮类化合物、亚硝胺、多环芳烃等多种有害物质,对青少年的危害尤其不容忽视。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增强青少年“电子烟危害”的防范意识刻不容缓。


消除“电子烟迷雾”,需要深入宣传。青少年时期是人体身心发育的关键阶段,同时也是人生心理素质形成的重要阶段。在这一阶段,青少年尝试吸烟多源于好奇、模仿和逞强,却对于吸烟的危害知之甚少。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可通过图文、案例、动画视频、发放健康宣传册、展板等详实素材,从什么是电子烟、电子烟有什么危害、如何远离电子烟等方面宣传,让未成年学生们进一步了解电子烟的种类和危害,增强健康意识,远离电子烟危害。


消除“电子烟迷雾”,需要协作配合。近年来,电子烟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但它并没有进入监管的有效射程,存在监管空白,诱导青少年吸食,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要将电子烟的监管纳入社会治理工作当中,发挥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效能,烟草部门可联合市场监管局、卫生局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合研判机制、约谈机制、执法协作机制和“双随机”工作机制,密切配合,适时开展联合检查,构建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长效治理机制。同时,完善电子烟网上监测处理流程,建立动态化管控机制,清理电子烟网络广告;加强线下渠道管控,建立电子烟经营户档案,清理校园周边经营户,加大对电子烟案件查办力度,积极营造电子烟监管良好氛围。


消除“电子烟迷雾”,需要营造氛围。积极鼓励社会公众通过12313平台举报投诉,扩大线索来源;广泛张贴《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和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警示标语,压实电子烟实体店的主体责任;加大行动成果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良好舆论氛围。(陈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