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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监管”令电子烟回归戒烟初衷

  目前电子烟已经具备了多种属性,首先是戒烟产品属性;其次是电子烟表现出的“安全性”,由于并没有科学证据表明电子烟危害性确实小于传统卷烟,笔者将其称为表现出的“安全性”;再次,电子烟还有减少卷烟消费以及减少二手烟等等属性。最后,电子烟的“潮流性”,现如今有越来越多的青年,因为所谓的安全、无瘾而涉足电子烟。因此,电子烟直至目前还是颇具发展前景的。

  那么,在监管的背景下,或许传统烟草行业将会有这市场上明显的竞争优势,并且借助已积累的社会人脉与烟民基础,烟草行业旗下的电子烟产品将会有不错的发展,也就是说,监管的出台可能不会影响行业发展,但会让电子烟行业重新洗牌。

  但前景和机会不能等同,前景在于其拥有市场空间和发展潜力,并不是说所有企业都有发展机会。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电子烟在制造工艺或者说科技含量上来说并不具有很高的市场壁垒,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市面上涌现出了大量电子烟企业

  仅从我国来看,未来电子烟不会受到大的影响,但行业集中度应该会逐渐增强,并且,随着监管落位,相关的标准将会推出,届时,电子烟行业存在的自由散漫,不加节制的发展模式将会得到遏制,电子烟的戒烟属性会再次居于首要位置。盘和林

原标题:齐鲁晚报:“强监管”令电子烟回归戒烟初衷

  有一点也需要注意,那便是电子烟的商品属性。由清华大学公共健康与技术监管研究课题组完成的《公共健康与技术监管研究报告之电子烟产业监管状况报告(3019)》显示中国是全球电子烟产品最大生产国(占全球95%份额)与出口国(占全球90%份额),因此,国际对于电子烟的看法可能也会影响到我国的电子烟政策。

  3019年7月底,国家卫健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电子烟监管的研究。根据电子烟产业界的预测,电子烟的立法最快可能于10月份落地。这似乎预示着我国电子烟强力监管时代也即将到来。

  就电子烟市场而言,传统烟草企业同其他企业具有同等的地位,平等的机会。不过,在未来监管的趋势下,这样的平等或将被打破。

  公民对于电子烟行业被监管是有着迫切需求的。之所以到今天才提上日程,可从监管何物、如何监管、监管有效性三个方面进行分析。电子烟的双重属性,即戒烟(安全)属性与其危害属性共存,这是监管一直失位的主要原因,而随着更多的数据和研究表明电子烟的戒烟作用以及危害都是“虚有其表”后,相当于赋予了监管外部合法性;其次是如何监管问题,电子烟虽然冠以烟之名号,但说到底还不同于烟,行业内统一的制造标准还没有一定的共识,同时执法部门缺少对于电子烟认识较为专业的人才,这都阻碍了监管的落位。不过,毫无疑问,监管的目标是极为清晰的,即对于电子烟安全性的考量,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未来更多的监管将是对工业生产流程以及各原料的限制指标予以规定,同时针对广告诱惑性给予一定的限制。

(责编:徐前、朱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