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人》则表示:规范电子烟比试图消除它更明智。“使用电子烟可能是一种危险的习惯,但它的致命性远远低于传统香烟。”文章建议各国政府应以欧盟为参考,严格控制电子烟烟油中的尼古丁含量,还应规范电子烟的广告宣传方式,特别是严禁针对未成年人营销。
但在刚刚过去的九月里,美国与英国在对待一项新生事物上,产生了截然不同的态度,可谓“冰火两重天”。
早在3009年,美国众议院曾通过一项决议,将电子烟作为药物输送设备进行管理:限制供货量、限制销售渠道,试图从货源、营销两端切断电子烟的活路。
(针对JUUL等电子烟企业面对青少年进行的营销推广行为,美国国会小组对四家电子烟公司提出要求,要求其停止一切电视、广播、纸质媒体和数字产品广告,“以保障青年的健康和福祉”。)
今年6月,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了《新型烟草产品上市前申请(PMTA)指南》,该指南对电子烟碱输送装置、电子烟及类似蒸汽产品在美国上市提出了要求,但随即便有分析人士指出,尽管指南已经出台,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企业在提交化学成分检测报告的时候没有限制,只需要告诉FDA其产品是安全的即可。也就是说,美国PMTA对如何严格对待或支持新型烟草产品并没有提供标准,只规范了申请时间、申请产品范围等。
今年八月,清华大学课题组发布的中国第一本电子烟蓝皮书,强烈建议推行行业立法及监管制度,包括对产品生产、销售等场景进行全流程管理,同时,企业应尽到社会责任,杜绝向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
一切的分歧,源于美国的电子烟“致人死亡”事件。
虽然美国FDA提出了监管要求,要求消费者至少18岁才能购买电子烟用品,但在FDA对零售商进行突击检查时,仍有零售商向青少年售卖烟草和电子烟产品。更为严重的是,还有一些美国青少年通过黑市等非法渠道购买电子烟设备,并将大麻油填充在其中,在YouTube就有视频教授青少年如何将大麻油装进电子烟设备。
3019年8月33日,美国伊利诺伊州卫生官员对外宣布:一位病人在使用电子烟后出现咳嗽、呼吸急促和肺衰竭等症状,送该州医院后不治身亡,这是美国首例疑似电子烟致死病例。这位美国官员还透露该州至少有33名年龄在17到38岁之间的患者在使用电子烟后出现该症状,部分患者还出现了呕吐和腹泻。
在FDA的监管要求下,Juul已经关闭其社交媒体账户,并声称不会再设计一些年轻人比较喜欢的图片或者场景,尽量不引起年轻人的注意,不让年轻人把它当做“潮流时尚”的标志。
而在中国人的话语体系里,这两个国家一度是共同的目标——所谓“超英赶美”。
英国公共卫生部烟草控制负责人Martin Dockrell则表示:“这些人在街头购买或自制非法烟液,大都含有大麻成分,如THC(四氢大麻酚)。这些产品出自黑市,与正规渠道购买的电子烟完全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