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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全球各国对待电子烟,40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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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消息,vaping360统计了目前全球各国对待电子烟的态度,将近40个国家或地区对电子烟有相对明确的法律条文。  以下为全文: 官方对电子烟和尼古丁使用的态度总体上差异很大。在英国,政府卫生机构基本上鼓励使用电子烟。由于吸烟给英国国家卫生服务局造成了沉重的负担,因此,如果吸烟者改为使用电子烟,英国将节省开支。 其他大多数国家/地区也允许使用受规管的电子烟市场,但对这种做法的支持并不那么热情。 在美国,FDA拥有蒸汽产品的管理,但在过去八年中一直试图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加拿大在某种程度上遵循了英国的模式,但与美国一样,加拿大的省份可以自由制定自己的规则,有时会与联邦政府的目标相抵触。 有40多个国家或地区禁止使用电子烟(使用、销售或进口或两者结合使用)。有些禁止使用电子烟的行为完全被禁止,包括禁止销售和拥有。禁令在亚洲,中东和南美最为普遍,尽管最著名的尼古丁禁令属于澳大利亚。 一些国家对待新型烟草的行为令人困惑。例如,在日本电子烟使用合法,并且销售产品,但带有尼古丁的电子液体除外,这是非法的。但是像IQOS这样的非热燃烧烟草产品是完全合法的,并得到了广泛使用。 追踪电子烟法律的所有变化非常困难。我们在这里试图做的是对那些在电子烟或蒸汽产品上有禁止或严格限制的国家规定,有简短的解释。这并不意味着作为旅行指南或关于电子烟和飞行的提示。如果您要去一个陌生的国家/地区,则应该向您的国家/地区的使馆或您所访问国家的旅行社查询最新,可靠的信息来源。 为什么有些国家禁止使用电子烟? 世界卫生组织(WHO)及其烟草控制部门《烟草控制框架公约》(FCTC)是由180多个国家签署的全球性条约,自最早的产品开始投放到欧洲和欧洲以来,就鼓励对电子烟进行限制和禁止。WHO对许多国家/地区的健康和吸烟政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通常是最强大的影响力),尤其是在较贫穷的国家,WHO资助了雇用许多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的计划。 尽管美国不是该条约的缔约国,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本身还是受到美国私人反吸烟组织(如无烟儿童运动)的顾问的指导。由于这些团体为防止冒烟和其他减少烟草危害的产品而斗争,因此他们的立场已被《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接管,许多国家的吸烟者都遭受了可怕的后果。尽管该条约的创始文件将减少危害作为烟草控制的理想策略,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仍建议其成员(大多数国家)禁止或严格管制电子烟。 大多数国家依靠烟草销售,特别是卷烟销售来获得税收。在某些情况下,政府官员对他们选择禁止或限制使用雾化产品以保持烟草收入表示诚实。通常,政府会选择在其烟草制品法规中包括电子烟,这使得对消费者征收惩罚性税项变得更加简单。 例如,当印度尼西亚对电子烟征收57%的税时,财政部官员解释说,征税的目的是限制电子烟的消费。 在大多数国家/地区,公众吸电子烟都像吸烟一样受到限制,这与美国非常相似。如果您想知道是否可以在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通常可以发现另一个电子烟用户或吸烟者,然后问相关法律是什么。如有疑问,请不要这样做。如果使用电子烟是违法的,则最好在开始抽吸之前确保不会执行法律。 在哪里禁止或限制蒸汽产品? 我们的清单很广泛,但可能不是确定的。法律会定期更改,尽管倡导组织之间的交流在不断改善,但仍然没有中央存储库来存储有关全球电子烟法律的信息。我们的清单来自多种来源:英国减害危害倡导组织知识,行动,变化的全球减少烟草危害状况报告,无烟儿童烟草控制法律运动网站以及约翰斯创建的全球烟草控制网站霍普金斯大学研究人员。 一些国家的态度是由原始研究确定的。 这些国家中有一些完全禁止使用和销售,大多数只是禁止销售,有些国家仅禁止尼古丁或含尼古丁的产品。在许多国家,法律被忽略。在其他情况下,它们被强制执行。同样,在使用任何设备和电子烟前往任何国家之前,请与可靠的消息来源进行核对。如果未列出某个国家/地区,则可以使用电子烟进行抽烟或对其进行监管,或者没有专门的法律来管理电子烟(无论如何到目前为止)。 我们欢迎任何新信息。如果您知道法律发生了变化,或有新规定影响我们的清单,请发表评论,我们将更新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