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以下简称《报告》)日前发布。报告显示,我国吸烟人数超过3亿,每年100多万人因烟草失去生命,如果不采取有效行动,预计到2030年将增至每年200万人,到2050年增至每年300万人。
应当说,这份《报告》是对我国烟民整体状况及传统烟草对人体健康影响等各方面情况的总结论述。但是,在“电子烟章节”,对公众近年来最关注的实际应用问题,如电子烟的真实危害究竟多大?如何客观、全面地比较电子烟的危害和传统卷烟的危害?《报告》没有给出足够清晰的结论。近年来全球众多权威医学机构研究证实的电子烟减害、戒断卷烟效用,《报告》也没有引用和阐释。
基于以上因素,我认为报告所述的“有充分证据表明电子烟不安全”,仍有值得商榷和完善之处。对此我有三点个人建议。
首先,在研究对象上,《报告》应将目前用户使用的主流产品列为研究对象,并引入最新权威证据对其进行评估。《报告》将电子烟产品分为三代,最新的“第三代”产品是7年前流行的大烟雾,目前全球的主流产品,如封闭式电子烟、加热不燃烧电子烟没有被列进分类中。据统计,“电子烟章节”引用的证据有近80%研究的都不是当下用户使用的电子烟产品。
比如,《报告》提到的“电子烟烟液中含有有害物质,甲醛、乙醛分别被IARC列为1类、2B类致癌物”,发表于2006年;“对12个电子烟样品中的醛类化合物进行测定,甲醛检出率100%”,发表于2014年。
对于后者,电子烟行业专家、加州大学化学工程博士邢晨悦曾特别发文反驳:“从2014年到2021年,电子烟产业各方面都发生了非常多的技术革新,实验中所使用的2014年的12种不同的电子烟产品已经不能代表现在的电子烟了。”可见,基于与时代脱节的证据所得出的结论,不仅权威性难以服众,还会导致《报告》与电子烟市场真实状况的脱节。
其次,《报告》中提到电子烟“爆米花肺”,已经被美国疾控中心澄清,正规尼古丁电子烟不含该物质。《报告》没有更正这一点,就混淆了用户使用正品和误用三无产品造成的不同结果。因此,《报告》应明确正规产品与非法产品的区别,提醒用户购买正品、正确使用,不要购买三无产品。这才是更为客观的、也是保障公众健康安全的分析和结论。
第三,《报告》应全面引用权威公共卫生机构的研究结果。在探讨电子烟危害与卷烟危害谁更大时,报告称“电子烟气溶胶中的金属含量可能比可燃烟草卷烟中的多”。该结论引用自2020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无烟日报告。可在同一报告中,世卫组织还指出“对成年烟民而言,转向电子烟能有效降低健康风险”,对此《报告》没有引用。《报告》中还存在多处这样的“信息漏斗”现象。
英国牛津大学遗传统计学研究员甘蔚近期在回答电子烟疑问时强调,“我们是经历了几代人的研究才得出‘吸烟有害健康’这一科学结论”,关于电子烟对人体的长期影响,在正面、负面结论都存在的情况下,我们的当务之急应该是紧跟行业发展动态,继续加强相关研究。
正如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马亮所说:“科学意味着要全面评估所有证据,而不是一上来就盖棺定论地认定某个观点,并只采信与其相一致的证据。”此次《报告》有关电子烟方面的内容,应引入更多最新全球研究成果,同时在引用世卫组织、各国公共卫生机构等公布的电子烟研究结论和证据时,保证引用内容的全面性。
只有这样,才能更准确地传递全球对电子烟行业的主流认知及态度,保障公众对于这一新兴行业产品、技术革新等方面的知情权,为公众,尤其是烟民提供更完善的健康与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