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5月27日,由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牵头,城关区烟草专卖局组织,城关区市场监管局、城关区教育局四家单位共同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如何杜绝向未成年人售烟的问题。 6月1日,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城关区烟草专卖局、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区教育局联合发出全市首个《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及电子烟的通告》。多部门联合执法为未成年人筑起“禁烟”屏障。 据了解,兰州市采取的措施有以下六点: 第一,烟草专卖局组织下辖的县、区局持续不断宣传教育。利用日常执法、法律宣传、诚信互助自律小组等平台和方式,宣传《烟草专卖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第二,全面张贴警示标语。在兰州市9个县、区所有的烟草零售店内设置了“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标语。 第三,组织签订书面承诺。在兰州市烟草专卖局的统一组织下,全市17000余户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商户全部签署了《不向未成年人售烟承诺书》。 第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收回中小学周边烟草经营户许可证。目前,全市中小学100米以内历史遗留的近500户烟草经营户已全部收回并注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做到了中小学周边烟草商户“清零”。 第五,探索新型烟草监管。针对当前电子烟销售尚无法律界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内,全面清理了互联网电子烟售卖平台,对全市的电子烟实体店进行登记建档并全部张贴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下发的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通告,初步将电子烟纳入监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第六,面向社会公布了“12313”举报投诉热线,鼓励全社会举报涉烟违法行为及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 据了解,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城关区烟草专卖局、城关区市场监管局、城关区教育局四个部门达成一致:四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做到不能一时管,而是要时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