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即将画上句号,对于电子烟行业来说,今年是跌宕起伏的一年,所有从业者一路走来见证过太多的变化。从3月工信部发文计划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到11月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正式公布。
电子烟从此真正得到正名。在监管新政的指导下,行业进入过渡期,朝着良性有序的方向发展。在这个结尾点,格物和大家盘点行业这一年经历的监管变化之路。
一.初现征兆:工信部发文计划将电子烟纳入监管
2021年3月22日,工信部网站发文,为加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附则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加强保护: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
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在2021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也是首次在全国性法律中明确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新增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并对原《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修正)》第三十七条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作为第五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三.重视创新:全面加强新时代烟草行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出炉
2021年9月27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印发指导意见,要求全面加强新时代行业科技创新工作,加速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全力打造自主创新新高地,奋力开创科技创新新局面。
意见强调以面向世界烟草科技前沿、面向中式卷烟主战场、面向行业重大需求、面向降焦减害为战略方向,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
四.政策透风:电子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会议召开
2021年11月12日,坊间有传国家召开电子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会议,据悉活动的主办单位是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中国烟草局、国家发改委和其他监管部门参会,参加单位以烟油企业为主、也有低温本草企业、器具企业较少。
此次会议主要讨论共有122种电子烟添加剂被视为合法产品列入草案清单,并称监管层将积极推动电子烟行业的监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