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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字号与械字号,已成为草本雾化的渠道通行证?

在新国标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不含烟碱或者不用于传送烟碱的类似电子烟的产品不应标称为电子烟并应当在包装上以明显的方式标明“本产品不含有烟碱(尼古丁)成分”或“本产品不用于传送烟碱(尼古丁)”(传送门:《电子烟》国标征求意见稿出炉,五大关切点全解读!)

但事实上,目前市面上的草本雾化产品,在外观和使用方式上,仍旧是与电子烟极其相似的。格物也一直保持着对于草本雾化的关注,本文不代表我们的立场而仅为传递行业一线动态。

这就意味着,除了不称电子烟名号和在包装上标注不含尼古丁以外,草本雾化产品必须开拓新的铺货渠道并在产品上重新定义,以改变终端市场的认知。

新合作与新渠道,需要“械字号”的身份牌

在谈到草本雾化如何开辟新渠道与如何进行产品重新定义之前,首先需要明确与电子烟行业区别明显的渠道和销售场所,有助于帮助消费者正确认识草本雾化产品,从而避免与电子烟产生认知混淆。

谈到草本,终端市场消费群体的惯有渠道印象标签,无非是:药店、药房、保健品、养生、中西药等。如果草本雾化要想在开辟市场,绑定这些标签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帮助消费者树立草本雾化相关产品的正向印象。

可行的突破点,就在械字号上,据格物了解,目前有部分先行品牌,已经为产品申请到了械字号,并且将产品重新命名为“口味气雾给药器”在市场上销售。

械字号产品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国家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是被允许可以在药店进行销售的产品。拿到械字号,就等于拿到了药店、药房等渠道的敲门砖。

在对部分产品已经取得械字号的某草本雾化品牌相关负责人的对话中,其负责人称,其品牌首先是与某具备科研实力的中医药开发单位、高校合作,进行大量研究试验,确保了产品的功效,并取得了雾化杆的械字号认证。

在渠道方面,该品牌选择与某医药公司进行了合作,在铺货到该医药公司旗下药店的同时,利用内部网络直播平台,对终端的药店进行进一步的产品推广。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该品牌目前的营收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在包括药店在内的渠道进行产品销售;另一类是对接部分传统药企,提供草本雾化的全套解决方案。

但取得械字号并非就意味着可以对产品疗效进行宣传。械字号属医用器械,具备辅助医疗的功效而不是疗效,且功效部分是允许合法宣传的。但需注意功效与疗效的区分,功效是对某些症结或身体情况改善,而疗效是治愈去症

在查询该品牌的产品宣传资料后我们发现,该品牌在宣传中的所宣传的天然药材提取、天然药材功效等内容,某种程度上也是对雾化液功效的暗示性宣传,但雾化液并未取得食药等领域的字号备案,功效很难得到确认。

而在某网购平台上,我们从草本雾化一项的上架产品宣传信息里也能发现,许多不明来路的小品牌,也在大力吹捧产品的功效,同样没有字号,也没有相关权威研究文献佐证其雾化液功效。

所以,虽然取得械字号有助于品牌方在渠道上进行新的拓展和选择,但对于产品功效宣传这一项,草本雾化市场目前还亟待规范

对于尚在萌芽阶段的草本雾化行业而言,搭上了电子雾化产业快速发展的便车,就意味着已经站上了巨人的肩膀。未来随着草本雾化的技术、功效方面取得突破,市场或许会不断给予这个行业更多的正向反馈。

渠道偏好:小代理、快销商家

对于某些原本就自有渠道的草本雾化品牌方而言,比开拓新渠道更重要的是在原有渠道上进行玩法的迭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