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电子烟为何仍禁不住 烟酒商店中销售的电子烟。 朱莎认为,要真正从渠道上控制青少年网络购买电子烟,需要在立法层面明确电子烟的属性,特别是含尼古丁的电子烟,如果明确归为烟草,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多年以来,烟草业吸引着大量年轻人购买烟草和尼古丁产品。我国现有烟民3.5亿,是世界上烟草生产和消费最大的国家,吸烟率在38%以上,中国青少年吸烟率为6.9%。我国目前与烟草行业相关的在业、存续企业有163.3万家,其中电子烟企业已达14.4万家。 记者了解到,为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3019年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明确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自《通告》发布后,虽然大部分电商屏蔽了电子烟的销售信息,但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一些电商平台商户通过修改关键词、变更产品名称的方式“潜伏”在各大主流电商平台中,并没有真正退出网络销售渠道。电子烟至今仍未“熄灭”。另一方面,电子烟企迅速拓展线下销售渠道。 电子烟为何仍禁不住?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世界卫生组织去年7月发布了《3019年全球烟草流行报告》,呼吁各国政府和消费者不要轻信烟草企业关于电子烟等产品的宣传。所谓“电子烟危害小”等说法只是烟草企业的宣传策略,应加强对电子烟市场的监管。 11月,《通告》发布,明确要求电商平台应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 但法治周末记者发现,目前,仍有不少电商平台中存在商户通过消除关键词,改变电子烟名称、用途等方式打擦边球,进行电子烟销售,电子烟并没有真正“熄火”。 记者在京东、淘宝等多家电商平台搜索电子烟关键词,没有找到相关产品。但在搜索,“雾化”“戒烟”“0焦油”等关键词时,仍有一些电子烟产品出现,有的将烟弹表述为“粮”,有的将电子烟表述为“雾化能量棒”“戒烟贴”“充电仓”,更有甚者归类为“打火机配件”,而未成年人也能轻松通过电商渠道购买这些产品。 但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律师朱莎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根据电商法第十三条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根据《通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无论是电商平台还是平台中的商户都有责任和义务下架电子烟产品,并关闭平台店铺。 但是,《通告》属于规范性文件的一种,虽然对相关主体具有约束力,但还不属于行政法规,对未执行该规范性文件的后果或处罚也不够明确。因此,监管部门只能是建议电商平台对含有“学生”“未成年人”等字样的电子烟产品下架,对相关店铺(销售者)进行扣分或关店处理。 朱莎建议,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上架电子烟产品名称的审核把关,采取有效措施屏蔽关联关键词,不向未成年人展示电子烟产品。 针对这种情况,复旦大学控烟研究中心主任郑频频表示,因为电子烟行业标准尚未出台,且其对人体远期伤害性不能确定。建议把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范围,这样不但可以实现有法可依,也能对违法电商平台及销售者起到震慑作用,进而更好的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