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属于新型烟草制品,所在行业近两年快速发展,但由于其法律定位的缺失以及监管政策的不明确、不统一等原因,亦不乏相关经营者被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的案例。
3014年是中国的电子烟元年,大小型电子烟均粉墨登场,进入3018年,电子烟一跃成为资本行业的风口。
在3019年“3·15”晚会上,央视曝光了电子烟中尼古丁含量、甲醛含量超标等问题,给炙手可热的电子烟浇了一盆冷水,表明了政策监管的一个态度,即给情绪高涨的电子烟行业降温。即便如此,电子烟行业仍未偃旗息鼓,在资本强力加持下,众多企业投身于此。监管政策的不明朗,一方面导致了国内电子烟行业的遍地开花,井喷发展;另一方面也令电子烟经营者如鲠在喉,桎梏了行业的通畅前行。
一、电子烟产品分类及行业现状
电子烟产品结构包含烟弹(烟油)、电子烟杆、雾化器、电池等装置,目前市面上流通的电子烟产品主要可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蒸汽式电子烟,也称雾化电子烟,属于传统意义上的电子烟,基本原理是将含有烟碱、香精等成分的丙二醇和甘油混合物的烟油经雾化器加热或超声雾化,产生类似于卷烟燃烧的雾气,供人们吸食。如美国的JUUL即属此类。
目前国内市场上流通的电子烟主要是该种蒸汽式电子烟。蒸汽式电子烟换弹方便、危害小、污染小,但最大的缺点就是无法模拟真烟的口感,烟油的口味只能尽可能模仿烟草的味道,但是仍与真烟带来的口感有差距。
第二类:加热不燃烧电子烟,属于介于传统卷烟与蒸汽式电子烟之间的新型烟草制品,是通过电子高温装置加热烟草,使其产生含有尼古丁和其他化学物质的烟雾。如日本的IQOS即属此类。
加热不燃烧电子烟本质是对烟草的加热,其有害物质对比真烟减少了90%,更重要的是,其无论是击喉感还是吸烟方式均与真烟接近。因此,加热不燃烧电子烟一度被认为是未来烟草行业的发展方向,IQOS一经推出便迅速抢占市场份额,短时间内IQOS风潮便席卷全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