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烟草专卖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
特此通知。
两部门共同制定电子烟重点问题清单,明确时限,逐一落实。构建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长效机制。
各省级烟草专卖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以下简称两部门)要成立专项工作联合行动小组,统一负责辖区内专项检查行动的实施推进。
(四)加强督导,及时总结。各地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专项行动的实施推进,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或重点抽查。各地要注重对典型做法、经验的总结提炼,及时弥补电子烟治理中存在的短板,有效发挥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效能。
1.全面清理互联网电子烟销售,防止改头换面、变相销售。
(三)开展电子烟自动售卖机等新型渠道全面检查。
9.重点检查电子烟以赞助冠名等推广形式诱导未成年人购买吸食问题。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3.全面清理互联网虚假违法电子烟广告。
(三)联合执法机制。
附件: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推进情况汇总表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各地要积极主动对接各类主流媒体,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对电子烟危害的报道、对监管政策的宣传。要广泛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警示标示,充分利用13313、13315渠道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7.全面检查电子烟实体店落实明示承诺要求,采取有效年龄核验措施以避免未成年人购买等情况。
3.全面清理短视频、自媒体等社交平台电子烟销售行为,依法采取必要处置措施。
(二)联合约谈机制。
一、目标任务
8.重点检查自动售卖机等各类新型销售渠道销售电子烟行为,全面清理中小学周边、少年宫等未成年人集中区域电子烟自动售卖机。
五、工作要求
四、时间安排
(一)联合研判机制。
关于印发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二)开展电子烟实体店全面检查。
两部门应将专项行动推进情况、重点案件和阶段性进展定期向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
专项检查行动自3030年7月10日至9月10日,为期两个月,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7月10日—7月3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地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7月31日—8月31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地要完成对辖区市场、有关平台企业和电子烟实体店的检查,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9月1日—9月10日为全面总结阶段,各地要认真总结前期工作,推动构建电子烟治理长效机制。
专项检查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烟草专卖、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分析研判、加强统筹协调,做到共同实施、联合执法;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行动的政策性和实际问题的复杂性,严格依法依规依职权,积极稳妥地推动专项检查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
4.推动落实和强化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平台建立自主清理机制;推动落实和强化电子烟企业主体责任,不得通过自建网站、公众号、小程序、短视频等各类线上方式销售电子烟;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