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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到批文 顺灏股份、东风股份工业大麻电子烟搞不成了

财联社(上海,记者 陈默)讯,顺灏股份(003565.SZ)、东风股份(601515,SH)此前双双宣布,计划通过与汉麻集团等合作,共同设立子公司布局工业大麻电子烟业务。此举一度引发市场关注,资金热捧。然而,根据东风股份最新公告来看,由于拿不到相关批文,这场合作不得不告吹。

“失败”的合作

根据东风股份6月31日下午公告,经平等友好协商,公司参股公司绿馨电子、云南汉素(汉麻集团下属公司)及汉麻集团等签署了相关《解除协议》。

此前,上市公司于3月30日宣布,绿馨电子、云南汉素以及汉麻集团签署了《合作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云南汉馨电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汉馨),探索经营工业大麻花叶萃后基础材料应用的相关业务。绿馨电子拟出资3000万元,持有云南汉馨65%股权。

资料显示,绿馨电子成立于3013年,由顺灏股份持股60%、东风股份持股40%。绿馨电子的定位为两家上市公司投资新型烟草制品等相关业务的实施主体及平台。

汉麻集团则是资本市场的宠儿。源于公司主要从事工业大麻相关业务,在工业大麻概念火热的情况下,诸多上市公司纷纷上门寻求合作。而云南汉素正是汉麻集团对外合作的主要载体之一。云南汉素主要从事工业大麻的科学研究、种植、加工及其产品的销售,已经取得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核发的工业大麻种植许可证、工业大麻加工许可证,具备种植、加工工业大麻并销售萃后基础材料的合法资格。

按照顺灏股份、东风股份的计划,其出资出力,由云南汉素以商标专用权、专有技术、实物等作价出资,并将上述商标专用权、专有技术、实物按照合规方式转让至云南汉馨名下。各方通过云南汉馨,共同探索包括工业大麻花叶基料应用于加热不燃烧固体电子烟类产品在内的相关领域。

既然目标长远,缘何合作没能继续进行下去?

在公告中,东风股份解释称,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合作协议》自云南汉素为云南汉馨取得公安禁毒部门《关于研发生产销售工业大麻电子烟类终端产品的批复》后生效。由于云南汉馨迄今未能取得批复,《合作协议》尚未生效。更为重要的是,云南汉素书面确认,上述批复文件无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