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禁烟标识”有多贵?3000元!7月31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南山局粤海所对辖区一家电子烟实体店负责人送达了全国首张处罚决定书,因该店未依法张贴相关“禁烟标识”处以3000元罚款,这也是全国首例控烟工作从传统烟草产品覆盖到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罚单。
3030年5月30日,在南山区粤海街道天利名城二楼,悦刻电子烟门店打着“欢迎进店免费试吸”的口号。当南山局粤海所的执法人员来到该店开展控烟检查时,发现有工作人员及顾客正在店内吸电子烟,且该电子烟销售店内没有张贴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电子烟已纳入管控范围,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相关规定,南山局粤海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经后续的调查取证后,因该电子烟销售店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存在控烟违法行为,南山局粤海所对该店依法作出了3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7月31日,南山局粤海所执法人员对该店负责人进行了处罚决定书送达程序。
下一步,南山局粤海所将按照《深圳市烟草专卖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的要求,对控烟工作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电子烟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