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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第一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罚款3000元

“我们错了,愿意接受处罚。”近日,成都市新都区烟草专卖局对一商户将电子烟销售给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罚款。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成都市新都区烟草专卖局联合市场监管、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对不法商贩销售电子烟给未成年人的专项检查,拉开“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序幕。


“新都区烟草专卖局吗?我要举报,有商户卖给娃娃电子烟……”7月9日,新都区烟草专卖局接到热心市民举报称,有电子烟商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收到举报后,新都区烟草专卖局第一时间派出工作人员,对该电子烟销售商店进行了初步信息核实。同时,新都区烟草专卖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调取了附近监控,核对信息无误后,新都区烟草专卖局立即召开紧急部署会、成立专项调查小组、制定调查方案,迅速开展了取证工作。


本以为事实清楚的一个案件,调查取证工作会非常顺利,但电子烟商家面对监控内容拒不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谎称在销售电子烟时经过了身份核实,绝对不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为了找到该商户违法销售电子烟的直接证据,调查小组进行了暗中蹲守。


一周之后,调查人员发现一名小伙子正在该店咨询电子烟,其打扮、长相均不像成年人。执法人员迅速行动,联合新都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挡获该店经营人员童某向17岁李某销售雾化器与雾化弹,证据确凿,当事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商家违法销售电子烟给未成年人的行为进行了立案。


据悉,该案是成都市第一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接下来,新都区烟草专卖局各管区执法人员将到各中小学门口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普及未成年人吸食卷烟和电子烟的危害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