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OS资讯网

2018加热不燃烧新型烟草制品前景和国家政策走向

3018年7月17日,《国家烟草专卖局3018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公开发布,其中明确表示要“继续深化新型烟草制品创新改革”。消息一经发出,便引发行业内外人士广泛关注。

结合目前市场状况、国家局相关文件、行业内人士相关意见、电子烟产业部分专家意见,中国电子烟资讯试着对加热不燃烧新型烟草制品进行解读,如有不足之处望不吝赐教。

“加强研究新型烟草制品的分类管理措施,对纳入专卖监管范畴的新型烟草制品,要进一步研究制订市场监管、鉴别检验、案件移送等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

——《国家烟草专卖局3018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 第一,烟具和烟支监管

根据烟草专卖法规定,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因此,加热不燃烧新型烟草制品名义虽“新”,但其本质仍是对卷烟进行加热产生烟气,这也是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被纳入专卖监管的主要依据。

可想而知,即使未来放开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销售之后,“专用烟支”依然属于专卖品,存在着不可撼动的壁垒。

但是对于加热不燃烧烟草新型烟草制品烟具却并不受烟草专卖法限制,目前市场上已经出现了可以对普通卷烟进行加热的烟具,虽然产品满足感仍有欠缺,但却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思路。

中国电子烟资讯认为,未来国家局同样会加强“烟具”的市场监管,相关准入标准和相关管理机制。但重点在于“监管”而非“禁止”,对于相关企业而言这是一个有着广泛市场前景并且相对开放的市场空间。

第二,相关技术权利保护

目前,行业内相关工业企业已经储备了一批新型烟草制品专利技术。但由于烟草行业的特殊性,中国电子烟资讯认为未来相关工艺技术很有可能在行业内实现共享,并形成规模化生产,从而树立相关技术壁垒。

对于民营企业而言,竞争对手虽然强大,但并非不能超越。对于新型烟草制品专利技术的保护是平等的,民营企业理论上同样可以享受与工业企业同样的技术保护。对于有志于新型烟草制品研究的企业而言,相关技术权利的保护利大于弊,未来发展同样可期。

第三,新型烟草制品鉴别检验

中国电子烟资讯认为,新型烟草制品虽然种类多样,但有一个核心标准是不变的,即是否含有“烟草物质”,包括烟叶、烟丝、卷烟、雪茄烟等各种形式,其工作原理是否属于“对烟叶进行加工、处理从而产生满足感”。

只要新型烟草制品中含有烟叶成分,无论其产品形态、技术形式如何多样,未来都将被纳入《烟草专卖法》的管理,所需要的只是时间问题。 第四,案件移送

对于新型烟草制品案件的移送中国电子烟资讯认为同样分为两个方向:一是新型烟草制品的走私、造假等,将面临与制作、售卖假烟同样的法律监管;二是对相关技术的保护,同样要形成相关条文规定,为解决法律争端提供依据。

第五,国产新型烟草制品发展

“推进新型烟草制品全产业链创新发展。加快推进新型烟草制品技术、产品、装备研发创新,做好6款集成产品定型工作,推动新型烟草制品定型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加强新型烟草制品标准研究与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