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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控烟新规,电子烟纳入监管

即日起,《成都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如果该《条例》正式实施,市民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最高可罚款300元;单位经营者和管理者违反相关规定,最高将面临3万元罚款。

消息一出,大多数网友表示“绝对支持”,且纷纷留言表达对此措施的期待,但也有网友怀疑难以执行。那么,成都拟发布新“禁烟令”的具体规定如何?不妨先来看看吧。

电子烟雾拟纳入监管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用语含义,对“吸烟”行为、“室内”、“室外”指代范围作出明确说明。

其中,吸烟是指吸入、呼出烟草的烟雾或者有害电子烟雾,以及持有点燃的烟草制品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广泛流行的吸电子烟雾已经被明确纳入到吸烟行为中,将受到约束。

而“征求意见稿”中所限定的“室内”是指有顶部遮蔽且四周封闭总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内的所有空间。

“室外”则指由建筑物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实际控制的建筑物以外的区域。

这些场所禁止或限制吸烟

修订后的《条例》(征求意见稿)中,禁止吸烟场所包括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

除了禁止吸烟场所,还有其他一些限制吸烟场所,例如茶馆、棋牌室、酒吧、咖啡厅、小餐饮店;歌舞厅、游艺厅等娱乐场所,按摩、洗浴(包括桑拿、水疗、水会、足浴)等休闲服务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