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OS资讯网

河南许昌:开出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河南许昌禹州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8月15日,禹州市烟草专卖局开出许昌市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禹州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发现禹州市某电子烟专卖店涉嫌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系列产品。通过调取电子烟消费机打小票、监控系统视频录像、经营者及未成年人询问笔录、当事双方供述及未成年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据,证实这家店存在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烟杆的行为,且没有登记电子烟销售台账。禹州市烟草专卖局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责令店铺限期整改,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烟草工作人员接到举报后到店里检查(聂淼 摄)

今年6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加大涉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更加注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许昌市烟草专卖局坚持宣传教育到位、预防保护到位、查处监管到位,严格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违法行为,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周围涉烟行为开展全面治理,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下一步,许昌市烟草专卖局将把“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与本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发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作用,不断增强市场监管合力,努力推动电子烟市场监管常态化、长效化。(记者 李向东 通讯员 王军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