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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桐花守护开学季】拒绝电子烟!德化检察打响未成年人“无烟保

供稿:王冰冰
图片:徐传捷
编辑:李咏梅

“电子烟能帮助戒烟,比传统卷烟危害更小!”
“电子烟出了许多新口味、新造型,同学们快来试试呀!”

随着众多商家对电子烟的大肆宣传和推广,电子烟成为不同群体甚至是学生中的潮流。殊不知,电子烟含有尼古丁,会让吸食者产生依赖,加大了吸食卷烟的概率,重复吸食还会增加心跳速率,更有可能出现心律不齐、心脏病变等症状,甚至可能会危害到脑部,影响到青少年的健康发育。

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德化县检察院联合相关单位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整治行动”,打响未成年人“无烟保卫战”。

集结突击战

德化县检察院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青团德化县委员会、县教育局、德化县圆梦社会工作服务研究中心等5家单位到辖区4所中小学校园,重点针对校园周边未成年人较为集中的区域、人口密集区域的便利店、超市等销售电子烟实体店进行实地摸排,排查是否张贴警示标识,是否落实对未成年人年龄核验机制,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的行为,是否有销售“三无”电子烟产品情况。

校园教育战

德化县检察院、县烟草专卖局联合组织德化县第三中学在校师生观看拒绝电子烟专题教育片,警示在校生要厘清对电子烟的“无害”的误解,不猎奇、不跟风、不沾染,决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坚决向电子烟说“不”。

社区宣传战

德化县检察院、县烟草专卖局共同深入社区,向社区工作者、个体经营户等对象发放《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倡议书》、《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宣传册》,号召相关主体充分认识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的危害;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并在社区人群密集以处拉设横幅、设置宣传栏的方式,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监管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为,合力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检察官释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断是否为未成年人 ,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最高可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