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罗和陈冠希的电子烟广告是好是坏?
一时间,我的微信朋友圈和电子烟群都被这条消息攻占了。绝大多数人都认为这是一件好事,不吝赞美之词。
起初我也这么认为,我觉得这是电子烟品牌在重重封锁和诋毁中一种对外传播的新尝试,至少小野成功把电子烟带到大众视野里了。直到和一位从事多年广告行业的朋友聊起此事,他的话让我有了新的思考和担心。
他上来就问我,看了陈冠希的广告片是什么感觉?
我说,我是外行啊,觉得挺好。一是规避了电子烟广告的风险。二来广告里面没出现产品,观众不知道这是一个广告,是不是更愿意转发?三是广告围绕着“野” 字和陈冠希贴合,最后提到小野,就会有人讨论小野究竟是什么,形成话题,知道的愿意讲给不知道的,社交和传播性也起来了。
我自以为回答的不错,没想到朋友说,“这个广告要是别人找陈冠希可能效果会好点,但是罗永浩找陈冠希,是负面加负面。”
我很吃惊,下意识地问为什么?
“有很多人不喜欢罗永浩,电子烟本来就很有争议,这会成为把柄。再说,电子烟企业还没成熟到和国家协商的时间,这只广告很容易让国家下定决心,扼杀整个行业。小野因为这事自己做死了不可惜,要是把大家都带到坑里罪过就大了。”
听完,又想起之前加拿大做电子烟多年的朋友跟我说的话。他说,哪怕在加拿大这样认可电子烟的国家,电子烟巨头们也都非常害怕传统香烟公司,一再要求我们低调低调,千万不要得罪他们。因为他们有400年的历史,而且太有钱了!你没看到那些科学家们之前都支持的,现在都不敢出声了,在国外一样也找不到相关文章,除非等这些巨头转型了才有。除了传统烟草公司,医疗保险也来捣乱,因为一旦没有更多的病人的话,他们就赚不到钱了。可想而知,这是多么大的一个利益链条?
想到这,我也不知道老罗这次和陈冠希的广告对行业是好是坏?
正巧,北京一家负责商场招商的朋友今天突然发来一条消息,他说,他们刚刚接到上级通知,已经不容许在商场内开设电子烟商铺了。不知道是不是和陈冠希的广告有关?
几天前,一位在中烟系统的朋友想跳出来做电子烟,找我了解行业情况。我说,你这是13年当太监,49年入国军啊。电子烟现在最怕的就是你们了,电子烟大都是民企,民企哪敢和中字头对着干,都在担心政策,说不让你做就不让你做。你看,不管315还是现在的主流媒体,几乎清一色的说电子烟害处很大,使劲往烟草上靠。估计未来监管也会向香烟一样,我甚至担心线上会判死刑,因为烟草就不让网上卖啊,而且很有可能是要发牌照的。
他听后,有些不以为然,“政策法规又不是针对你一个人,天天担心政策,还不如做好产品和市场。”
我有些生气地说,政策是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