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外事司)主任(司长)刘培峰表示,修改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进行监管,是加强烟草控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现实要求,是加强法治化建设的具体举措。
刘培峰指出,为增强电子烟监管效能,国家烟草专卖局正研究制定的相关配套政策包括: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电子烟国家标准,研究制定电子烟管理办法以及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电子烟其他相关政策。这些配套政策的制定,有望解决目前电子烟市场与产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国家烟草专卖局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司长王玉麟介绍说,纳入监管范围的产品包括电子烟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电子烟用烟碱等。
王玉麟强调,加热卷烟(或称加热不燃烧卷烟、低温卷烟等)属于卷烟,已纳入卷烟管理,直接适用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关于卷烟的各项监管规定。
依照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目前未批准加热卷烟上市销售,任何市场主体不得非法经营加热卷烟。
言下之意,经营买卖加热卷烟犯法!
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参照卷烟进行监管,是目前世界上主要国家和地区通行的监管方式。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展计划司司长张全在介绍,目前,欧盟、美国等都选择将电子烟纳入烟草制品管制范围。
据统计,全球已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将电子烟纳入烟草制品管制范围,40多个国家明确禁止电子烟销售。张全在坦言,由于禁止后非法贸易大量滋生,一些国家开始从全面禁止电子烟转为将电子烟按照烟草制品监管。
此外,多个国际组织持续关注对电子烟的界定及监管问题,纷纷呼吁各国政府加强对电子烟的监督管理。国际标准化组织/烟草及烟草制品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明确提出将电子烟包含在烟草制品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