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全国首张电子烟销售罚单在深圳开出,因未张贴相关控烟标识罚款2000元。自此标志性事件之后,全国控烟力度越来越大,规范程度也越来越细致,但最重点防护的还是针对未成年人销售。
进入2021年,对电子烟的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强,包括但不限于禁止对未成年人销售、明显位置张贴控烟标识、证照齐全、不得在公众区域试吸、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卖点等等。3月,工信部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于是监管力度再次加大,全国各地开出不少罚单,以下是近三个月的电子烟销售罚单统计。
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6月,江苏宿迁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1000元并立案调查
6月,山东东营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1000元
7月,四川乐山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2000元并责令整改
7月,河南安阳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2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07元
7月,四川成都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3000元并责令整改
7月,河南驻马店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95元
7月,安徽蚌埠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1000元
7月,新疆乌鲁木齐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2000元
8月,上海市某电子烟商户被开出罚单
8月,河南濮阳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43元并勒令整顿
8月,陕西延安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1.33元
8月,湖南郴州市某电子烟商户被开出罚单,没收违法所得
8月,天津某电子烟商户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销售金额 10 倍罚款
8月,陕西泾阳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1000元
8月,江苏省苏州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37元
8月,福建宁德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1000元
8月,河南漯河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68元,并立案调查
8月,河南三门峡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1000元
8月,河南商丘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9.1元。同时商场被责令终止该商户的租赁合同,撤销该电子烟专柜
8月,辽宁鞍山海城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500元,没收违法所得17元
8月,山东临沂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
8月,重庆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9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