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河源市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投诉,称高新区某中学附近的一家便利店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河源市烟草专卖局高度重视,迅速采取行动,立即联合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赶到现场核实情况。经对该便利店立案调查,执法人员依法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形成环环相扣的证据链条,证实该便利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违法事实。 8月14日,河源市烟草专卖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对涉案当事人依法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于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日缴纳了罚款,并表示今后将引以为戒,自觉守法经营,坚决杜绝此类违法行为。
接下来,广东省各级烟草部门将继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入推进“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校园周围售烟网点,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违法行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