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很多电子烟企业以年轻人作为营销重点,用“帮助戒烟”“健康无害”等违背客观事实的宣传误导消费者,并将电子烟标榜为“年轻”“时尚”“潮流”的代表诱导未成年人,使得电子烟有在年轻人群体流行的趋势。
2018年以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连续发布多个通告,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呼吁社会各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对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认为:
一、电子烟存在较大健康风险
2018年8月,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中指出,为加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
电子烟作为卷烟等传统烟草制品的补充,其自身存在较大的安全和健康风险。目前,大部分电子烟的核心消费成分是经提纯的烟碱即尼古丁,尼古丁属于剧毒化学品,未成年人呼吸系统尚未发育成型,吸入此类雾化物会对肺部功能产生不良影响,使用不当还可能导致烟碱中毒等多种安全风险,未成年人一旦吸食电子烟将更加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