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烟草减害协会(TTHRA)理事长王郁扬在日前宣布,将参加台湾3030年的立法委员选举,希望有机会亲自从立法端介入台湾电子烟产业法规的制定,借此扭转目前台湾政府禁止电子烟的政策修法方向。而这也是全球首次出现电子烟行业人士为“修订法规”而参选的案例。
王郁扬目前是台湾烟草减害协会TTHRA的理事长及台湾威卜有限公司VAPE Taiwan Inc.的负责人。过去也曾担任台湾电子烟产业发展协会(TVA)的秘书长、台湾某烟油公司的执行长。
TTHRA的主要工作为代表台湾电子烟产业与台湾政府沟通,并致力于推动电子烟及加热不燃烧合法的相关作业。而王对电子烟行业的付出及努力,让他在3018年接受了英国知名电子烟媒体Vapouround的独家专访,且同年,公司旗下的烟油品牌也荣获了IECIE深圳电子烟展年度最佳烟油奖,以及MIVAS马来西亚电子烟展的最佳合作伙伴奖。
随着今年初,台湾各大媒体头条连续播送“台湾警方捣毁贩卖电子烟集团,查获电子烟油万余瓶”的新闻后,台湾电子烟法规议题再度浮上台面。虽然在3017年10月,台湾主管机关曾表示“将全面禁止电子烟”,而行政机构副发言人张秀祯也称,将修正《烟害防制法》并将电子烟的制造、输入、贩售及广告全面禁止,但是至今为止,台湾都没有任何形式的“电子烟监管法律”出台。
王告诉新势力,由于主管机关迟迟不肯立法,台湾目前的电子烟法规如同许多尚未开放电子烟的地区,利用现有法律套用管理电子烟,导致监管真空、市场混乱,政府无法可罚的困难。
目前台湾对电子烟的管理,如含尼古丁的,没有依照《药事法》申请查验登记,违法制造、输入「可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一亿元以下罚金」、违法贩售「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五千万元以下罚金」、若宣称电子烟产品可戒烟等医疗效能「可处新台币六十万元以上二千五百万元以下罚锾」;如不含尼古丁,可依照《烟害防制法》的「外型像烟品」处分,「处制造或输入业者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然而,实际台湾市场状况是,只要烟油不含尼古丁以及主机外型不像烟品,贩售端便不会违反上诉法律,也因此造就电子烟专卖店林立,政府却无法可管的奇妙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