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自诞生以来,会以怎样的方式进行监管,一直是业界关注的问题。近日,随着相关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悬着的靴子似乎终于要落地。 3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决定在《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附则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征求意见稿》一经发布就引发巨大的关注,不仅资本市场反映强烈,同样也成为舆论讨论焦点。对于电子烟行业,监管部门该如何更好监管,既保护消费者权益,又不至于让行业发展陷入困境。新京报记者采访发现,围绕电子烟监管有四大议题成为学界、业界热议焦点。 焦点 1 电子烟该如何既管又不“管死”?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从全球范围内来看,电子烟产业形成了“中国制造、全球消费”的格局。中国电子烟企业的全产业链布局,依托电子烟制造业的专业集群,掌握的核心技术等,使得中国在该产业中处于强势地位。那么,如何既实现对电子烟的监管,又保持这一产业的创新性与发展前景,成了业内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姜垣告诉新京报记者,电子烟有15000多种口味,制造商往电子烟里添加了什么,添加了多少,释放出来的又是多少,这些都得监管起来,得有一个标准。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对电子烟的监管需要分级、分类监管。需更多从安全角度去监管,而不是从准入角度监管。 “对电子烟监管模式的变化,势必是一个利益再平衡的过程”。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徐晓新告诉新京报记者,这个过程,在考虑国家税收、公众健康这些宏观利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到电子烟产业中民营企业的微观利益,包括对参照传统卷烟管理的电子烟的价值链环节要做出限定,尽量减少范围,不应像传统卷烟一样做全价值链专卖。同时,要尊重民营企业的创新精神和国际化能力,继续支持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